一、华东政法大学学校介绍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 , 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原为司法部直属院校,现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高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 10 余万人,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 1300 余亩,是“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松江校区为“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高校园区”。
1952 年 6 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华东政法学院由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等 9 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等合并组建成立。伴随着共和国法制建设的变迁与发展,学校两度撤并又两次恢复。 1979 年经国务院批准复校; 2007 年 3 月,经教育部批准,华东政法学院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现任党委书记杜志淳教授,校长何勤华教授。
经过几代华政人的努力,华东政法大学现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同时设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法律学院、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商学院、外语学院、人文学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社会学系等 11 个学院(系)和研究生教育院、继续教育学院,设有 22 个本科专业, 19 个硕士点, 8 个博士点, 1 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博士授予权。
法律史为国家重点学科,国际法学和经济法学先后被确定为上海市重点学科,国际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和司法鉴定先后被确定为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国际法律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为上海市高校高水平特色研究项目,法学、政治学为上海市高校教育高地重点建设项目,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为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律史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外国法制史和中国法制史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学校出版有《法学》、《犯罪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和《知识产权研究》等法学类核心期刊、 CSSCI 来源期刊或科学领域的重要期刊。
学校设有国际法律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上海市社会综合治理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刑法学研究中心、经济法研究中心等 70 余个科研机构。图书馆藏书 160 余万册,中外文报刊 1500 多种。学校坚持面向世界开放办学,先后与国(境)内外 60 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签订了近百份校际交流协议或合作备忘录。现有教职工 1100 余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近 400 人、本科以上全日制学生 13000 余人。
二、华东政法大学金融管理自考本科招生说明
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经济管理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无需加考课程;非经济管理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科段,须加考课程。加考课程从企业组织与环境(00797)、商务交流(00798)、财务管理(00803)三门课程中任选两门。
2、已获得自学考试中英合作金融管理专业专科的考生,可免试公司法律制度研究(00943)和高级财务会计(000159),并获得相应学分。
3、撰写毕业论文要求: 本科应考者必须应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选题以所学专业的专业课程内容为选题范围,篇幅一般在10000字左右为。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
三、Graduation certificate
通过专业课程考试且合格后,可获得由上海自考委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颁发的自考本科毕业证,符合学士学位申请者通过论文答辩与学位英语考试,可获得华东政法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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