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1 拆除工程的有关图纸和资料;
2 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设施分布情况资料。
建设单位应负责做好影响拆除工程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当建筑外侧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防护措施,确保后方可施工。
建筑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 施工单位资质登记证明;
2 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比邻建筑的说明。
3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
4 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
(1)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2)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3)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房屋拆改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对于“砖混”结构的建筑,凡是预制板墙一律不能拆除,也不能开门开窗。特别是厚度超过24厘米以上的砖墙,一般都属于承重墙,不能轻易拆除和改造。承重墙承担着着楼盘的重量,维持着整个房屋结构的力的平衡。如果拆除了承重墙,破坏了这个力的平衡,造成的后果恐怕是沉重的、哪个业主都无法承担的生命的威胁。门框是嵌在混凝土中的,不宜拆除。如果拆除或改造,就会破坏建筑结构,降低系数,重新安装门也比较困难。阳台边的矮墙不能拆除或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