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 物业行业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证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协会、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及机关、企业单位房管处: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和住宅房地产业司联合下发的(96)41号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及相关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的精神,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物业管理的普及与发展,尽快赶上国际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第61条之规定,全国城建培训中心举办“物业行业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证培训班”,青岛物业经理上岗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及相关从业人员;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工作人员;各大院校相关专业在校学生。
二、培训内容
考虑到广大从业人员工学矛盾较为突出的这一特点,培训将采取自学与面授相结合的方法,面授期间将重点进行辅导和统一命题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建设部颁发全国通用的《物业行业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证》。
培训班严格按照建设部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指定教材,以《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三门课为重点,其它三门考查课程组织辅导。针对物业发展形势特增加:物业管理纠纷案例分析、维修基金管理使用、物业管理收费技巧等专业培训。
三、地点、时间
青岛 (持续有效)
全省其它各地、市,时间、地点待定。
四、费用情况
费用*元/人(包含:资料费、培训费、证书费青岛物业经理上岗证
)。
五、 报名资料
1、3张1寸免冠照片。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3、公司任职证明一份(加盖公章)。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尹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