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类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即在同一科类某批线上,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的位次,然后按考生的位次逐个检索考生所填的志愿院校,一经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投档到该院校,平行的后续志愿终止检索,一轮投档即告结束。 (1)志愿并列。考生所填报的多个院校依次并列,即在同一投档时间段,考生所填的院校从前往后均有可能被检索; (2)位次优先。在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前,首先要将所有考生分科类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位次排列,投档检索时,先从位次考生志愿进行检索,再依次检索之后位次的考生志愿; (3)遵循志愿。考生所填报的多个院校仍有自然顺序,在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几个院校志愿时,是按考生填报志愿时排列的院校自然顺序从前往后依次进行。当考生的投档分符合先检索院校的投档条件时,该考生即被投档,由该院校择优录取,同时将不再检索该考生的后续院校志愿; (4)一轮投档。考生档案一旦被投出,即不再检索该考生的其他院校志愿。因此,在平行志愿中,虽然考生填报了多个院校志愿,但对于考生来说只有一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因几个平行志愿均未满足条件而未被投档,或投档后被院校审录退档,就可能落入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
文化成绩直接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考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外语,具体折算办法由各牵头院校确定。没有相应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如不参加,文化考试成绩为零。相应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职业技能考试由牵头院校组织。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且有全省艺术统考成绩的考生可直接使用相对应的专业成绩。
报考统招计划的考生如何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高职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750分。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命题和考试均由牵头院校负责。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统一为语文、数学、外语,满分360分;职业技能考试可采取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以院校规定为准,满分390分。
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的考生(以下简称“对口考生”),可不选择考试类,默认按考生高考报名时所选的专业类向相应牵头院校缴费并按要求参加考试。具体招生专业详询招生院校或以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考生也可从统招计划10个考试类中另选一类,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考生一旦选定考试类,不再更改。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