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育婴师培训班 培训目标
一、江阴育婴师培训班 培训目标
为满足社会对婴幼儿教育技能人才的需求,为大力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早期教育管理人员及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早期教育专业品质,在已现有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班的经验基础上,开设高级育婴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班。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国家高级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江阴育婴师培训班 培训对象
1、已从事婴幼儿早期教育的在职在岗人员。
2、学前教育和婴幼儿卫生保健的科研机构人员。
3、妇联、计生系统从事婴幼儿早期教育和卫生保健工作的人员。
三、江阴育婴师培训班 报名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大专及大专以上相关专业毕业生(如学前教育、儿童保健、护理专业等),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
四、培训内容
(一)育婴师的职业道德
(二)0—3岁婴幼儿生心理发展基础知识
(三)0-3岁婴幼儿生活照料
(四)0—3岁婴幼儿的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
1、生长测量;2、预防接种;3、常见病护理;4、预防铅中毒;5、意外伤害处理
(五)教育:1、婴儿发展评价2、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3、培训指导
(六)0-3岁婴幼儿问题行为早期发现与早期干预
(七)0—3岁婴幼儿语言发展特点及早期绘本阅读指导
(八)早教活动观摩,儿保实训练习等
五、资格鉴定
学员完成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学时培训后,可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高级育婴师(三级)的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个部分;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不及格者可按规定分别补考。职业资格鉴定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