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3、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4、纯国税户应在国税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纯地税户应在地税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国地税共管户应分别向深圳国税局、深圳地税局主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先货物劳务税后所得税的顺序原则分别办理,先受理的税务机关应提示纳税人到另一方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5、通过联合平台发放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其证件应在联合平台上缴销。
6、税务办结时间: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注销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注销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若管理部门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形的,办理时限中止:
(1)发现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等重大事项的;
(2)需要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的;
(3)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注销办理时限中止的情形。待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方可继续办理注销事宜,办理时限继续计算。
深圳公司注销税务时间多久,吊销营业执照还能注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