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岗位专业负责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177-1090-1381/ 131-2675-0072
咨询QQ:2718-114-214
《物业管理企业资源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申请评定资质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必须提交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复印件。物业上岗证需要通过考试获得,持证者可从事物业部门工作。
培训对象: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及相关从业人员;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工作人员;各大院校相关专业在校学生。
培训内容《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屋结构构造与识图》、《房屋设备基本知识》、《物业管理条例解析》等课程。
报名资料: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一寸红底照片三张,提供学历复印件。
全国通用,网上可以查询,物业经理必备上岗证!
报名详情请联系:
物业管理岗位专业负责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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