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专利申请文件包含内容
专利联系人:张经理内蒙古品圣知识产权
根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专利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一份完整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至少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说明书摘要三个主要部分,在多数情况下,为了便于技术人员理解发明创造的构思,申请文件还应提供说明书附图以及摘要附图用以配合理解说明书和说明书摘要内容,合称为专利申请“五书”。了解“五书”所组成的权利要求、说明书、摘要三部分各自内容、作用以及撰写要求对于正确理解专利申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权利要求书——保护范围的声明
权利要求书是技术方案经梳理后的规范化呈现,其重点在于公开完整且有限范围的技术内容申请法律上的保护权利,使领域内的技术人员能够根据公开内容顺利实施。专利获得授权后,其实际保护范围均只能限定在权利要求所公开的内容下,因此合理、恰当的权利要求撰写对于一份专利申请文件的质量往往起着决定性作用。
一份专利申请通常具有多项权利要求,包括至少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和可选的依附于某一独立权利要求下的若干从属权利要求。应注意的是,任一条独立权利要求均应能够形成可供实施的完整技术方案,从属权利要求一般只提供独立权利要求的进一步优选技术特征。完整的独立权利要求应包含权利要求编号、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其中前序部分主要声明所要求保护的客体主题,特征部分给出发明创造构思中的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应包含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其中引用部分需要写明所引用的权利要求编号以及对应的独立权利要求主题,限定部分给出附加的技术特征。显然的,独立权利要求相较其从属权利要求具有较大的保护范围。
从技术人员的角度出发,可能认为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只对应一种具体的实施方式。诚然,将发明人提供的全部技术内容整合为一条权利要求也是能够符合专利申请规定的,但这样得到的权利要求必然会出现保护范围过小的问题,难以体现发明人创造性劳动的全部价值。因此,通过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的合理安排,即能够争取较大的保护范围,也可以通过从属权利要求的更具体技术特征充分描述发明人原本的技术方案。
二、说明书及说明书附图
——发明构思、具体实施方式的展现
说明书作为专利申请文件的主要内容,应该充分、清楚的描述发明创造的构思和实施方法。区别于权利要求,说明书不仅要对技术方案本身进行说明,还应从技术方案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能够获得的技术效果方面对申请的构思进行完整的说明。
根据撰写要求,说明书需要包括下列部分:
1、技术领域,声明申请所处的技术领域,辅助审查员确定申请的技术分类;
2、背景技术,详细介绍申请所处领域的现有技术情况,并说明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或可改进的问题;
3、发明内容,发明创造的具体技术方案,一般为权利要求的复述及进一步解释;
4、附图说明(如具有说明书附图),注明附图名称并对附图中标注的附图编号进行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通过具体实施例描述、对比例比较、结果数据展示等方式进一步说明技术方案的具体执行方式以及能够获得的技术效果。
总体上,说明书的主要作用是辅助技术人员更好的理解权利要求所给出的技术方案,并对权利要求所要求的保护范围提供充分的支持,以便权利要求内容能够得到正确、恰当的解释。在说明书撰写过程中,其所表述的技术问题以及技术效果应能够准确的对应于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并自然的对权利要求内容进行深化与解释。
对于说明书附图,其主要作用在于帮助技术人员更加直观的获取准确的技术内容,通过附图结合具体实施例能够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无障碍的实施专利技术方案为佳。在制作说明书附图过程中,仅可使用黑白单色,并需要保证附图内容清晰。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附图若无法修正,应直接弃用,避免因修改附图影响专利申请日。
三、摘要及摘要附图
——相关技术人员检索的捷径
完整的权利要求及说明书可能长达数十页,技术人员难以全文检视海量的专利文件以期寻找到合适的技术方案,摘要以及摘要附图是技术人员检索相关技术专利文件的途径。
在规定的字数范围内,理想的摘要内容应该概括有技术适用领域、主要技术特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技术效果,特别是应囊括具有突出特征的技术关键词以便技术人员进行检索及比对。同时,摘要内容不应脱离说明书范围,更不能寻求通过摘要记载内容解释、确定专利申请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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