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结构的构件(包括围护墙、隔水帷幕和锚杆)在一般情况下不应超出工程用地范围。否则应事先征得政府主管部门或相邻地块业主的同意,基坑支护结构构件不能影响主体工程结构构件的正常施工。
有条件时基坑平面形状尽可能采用受力性能较好的圆形、正多边形和矩形。通过设计计算确定支护结构构件的内力和变形。用于验算截瓦承载力和基坑位移。计算模型的假设条件必须符合支护结构的具体情况,所采用的有关参数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条件和种区的工作经验确定。
在基坑工程中,经常发生由于支护结构局部节点构造不合理或由 子施工不注意面导致基坑过大变形,甚至危及整体。因此必须充分重视节点设计这环节。
降水深度通常控制在基坑开挖面以下 0,5~1.0m,过深时容易引起渗流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常用的井点类型有轻型井点、多级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及深井并点, 应该根据基坑规模、开挖深度和土层渗透性并结合地区经验选择。当基坑开挖深度小于 3m 时,通常可采用明沟排水,大于 3m 时宜采用井点降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