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证明开具基本操作流程
1、存款人填写申请书、提供本人名下的人民币或外币储蓄存折(单)、有关出国资料原件及身份证明,交银行审核办理。
2、银行经办人审核客户申请资料、核对账户余额、签注审查意见,与有关资料一起报有权批准人审批。
3、有权批准人审查批准后,经办人办理存折(单)止付手续,开立存款证明书,在已开出存款证明书的存折(单)上加盖“已开立存款证明书,三个月内不得支取”的戳记,注明受理日期后交客户。
存款人提供的存折(单)必须是银行本所(柜)开立的合法、有效的储蓄存折(单)。不得为他行的存折(单)提供存款证明。凡已用作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冻结的存折(单),不得作为开立存款证明的依据。
开立的存款证明书中记载的存款余额,必须是开出证明当时的余额,必须与存折(单)余额相等、币种一致。
申请人应自开出存款证明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得支取该笔款项。如未满三个月支取,必须交回存款证明书正本,方可取消“存款三个月内不得支取”的限制。
存款证明种类:
(1)出具证明前某个时点的存款余额(只证明昨日及之前余额,不证明当日余额)或某一时期的存款发生额。
(2)出具证明时在银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长不得超过一年)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请您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开立相应的存款证明。
在申请贷款的时候需要银行流水。而且只看近半年的流水,之前的流水是不看的。其中流水里面,比较看重的就是结息流水和打卡工资流水。因为这两项是蕞能看出申请人还款能力的。如果你的银行卡流水结息很多,那么意味着你的存款也就越多。还有就是公司账户的打卡流水,必须是公司公户打款的流水,个人账户转账的流水,是没有用的。打卡工资流水越大,意味着你的收入越高,那么还款能力自然也就越强。
银行的有效流水需满足以下条件:
1、多存少取,存入1000取500,反之则为无效,支出大于收入。
2、针对信用贷款,存入时间和金额固定。
3、如果工资走现金形式,银行流水无法在转入方体现工资收入,请在固定时间存入固定的金额,这样也能体现有效的收入。
4、24小时内不能存入取出的部分,也就是不能当天存入当天取出。
5、针对信用贷款,连续3个月或6个月有金额存入,余额不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