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抵押什么意思
房屋预抵押的意思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定的同时,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上立即生成预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利。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以预购商品房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该政策主要市针对银行按揭贷款的购房者,房产抵押给银行,银行在未获得房产证做正式抵押手续之前进行的预抵押登记。故预抵押登记不等同于抵押登记,它不能实现担保物权。
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购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它是由住房买卖合同、住房按揭协议、住房按揭贷款合同连接起来的三角关系。
公司房产
1、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
4、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还款方式
一次还本付息法
讲解:现各银行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那么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即初期的贷款本金加上整个贷款期内的利息综合。计算公式如下: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1+年利率(%)] (贷款期为一年)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1+月利率(‰)×贷款期(月)](贷款期不到一年)
其中:月利率=年利率÷12
如以住房公积金贷款1万元,贷款期为7个月,则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为:
10000元×[1+(4.05%÷12月)×7月]= 10236.3元
等额本息还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