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民间借贷应当具有的要素:
(1)、合法的民间借贷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的借贷。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不属于合法的民间借贷。在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情况下形成的借贷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经行使撤销权后应当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的原因是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的原因是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了返还本金外,还应当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2)、合法的民间借贷出借的资金(或财产),必须属于出借人所有或者拥有支配权的自有资金。不属于出借人所有的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所形成的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
(3)、合法的民间借贷,借贷的目的必须具有合法性。出借人不得为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提供借贷。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4)、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无效。《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怎样进行民间借贷?
(1)、借贷双方之间要满足基本的条件,双方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要有一方不是完全民事能力人所形成的借贷关系都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2)借款方要提供民间借贷所需要的证件,常见的是身份证,经常使用的电话号码,有担保人的,也要提供担保人的身份证。
(3)、借贷关系确立前,要约定好借贷的本金和利率: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4)、借贷关系确立前,要约定好借贷款项的用款期限。
(5)、担保手续:对于数额较大或存有风险的借款,应履行担保和抵押手续,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第三人为其担保,确立担保关系时要写明承担连带责任;或要求借款人以存单、债券、机动车、房产等个人财产作为抵押物,并都应写在借贷协议上。房产抵押的一定要评估作价。
(6)、一定要订立协议,协议要载明借贷双方的姓名、借款种类、币种、数额、时间、期限、用途、利率、还款方式、保证人和违约责任等条款,签字画押。现实生活中,有的出借人往往因对方是亲朋好友,碍于情面或出于信任,借贷时没有出具书面字据。这样,一旦借款人否认,出借人就很难保障债权。即使诉至法院,也会因无法举证而陷入败诉的结局。协议写好后,要仔细审阅,认为得当后再签字。双方各执一份,并妥善保存。
在平常的生活中,一旦遇到急需用钱的时候,大家都会想到通过借钱周转来解决,部分朋友因为个人资质担心自己无法通过银行申请贷款或者考虑放款周期问题,于是就将目光转向了私人贷款,那么私人借钱有马上放款的吗?
私人借钱的渠道其实有很多,有资金需求的朋友可以找自己身边的亲朋好友申请借款,在借款前双方约定好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重要事项即可。另外市面上也有很多可以提供私人贷款服务的机构,不过一般不建议大家随意找一家机构就申请贷款,以免不小心借到了高利贷、套路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