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的返还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展期: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出借人申请展期。出借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借款与利息、费用等的偿还顺序:
借款人除偿还借款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的,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借款的顺序抵充。
个人贷款就是贷款人(一般商业银行)向消费者个人或者居民家庭提供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并规定贷款利息,并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消费或者小额投资经营的贷款。各家银行所提供的个人贷款不尽相同。
特点:
1.利率水平高;
2.规模呈现周期性;
3.借款人缺乏利率弹性。
1.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贷款,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凡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这种贷款方式简称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贷款注意事项:
1、按照收入安排还款。
还款安排主要是决定贷款期限和首付率。绝大多数住房贷款采用分期还款的方式,即每月等额归还贷款本息。在房价一定的情况下,选择不同的贷款期限、首付率,就会决定不同的月均还款水平。通常,贷款期限越长或者首付率越高,每月需要还款的金额越小,反之则相反。
预期的每月收入水平是决定还款安排的客观制约因素。根据发达国家住房贷款的经验,月均还款额占月收入水平的15-50%比较合适,超过50%后,借款人的日常生活及消费水平将受到不利的影响。从额看,每月还款后一个家庭所剩收入至少应该高于北京市规定的人均生活标准。按照收入安排还款是个人贷款注意事项中为重要的一点。
2、选择的贷款途径。
公积金贷款的利率目前比同期的商业贷款的利率低1个百分点左右,因此只要符合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应该尽可能申请公积金的贷款。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要求借款人首先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没有公积金存款的个人只能申请商业贷款。
3、注意防范利率变动风险。
住房贷款利率实行的是浮动利率,只要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借款人偿还的利率就会发生相应的变化,房贷中借款人面临较大的利率风险。
4、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找银行。
当您在借款期限偿还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可以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本金、利息,就会受理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