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回收在集散、分类之后的销售方面,物资回收应尝试与商户捆绑为一个结合体,以少量化、范围化的方法,与下游消费企业形成相对固定的供销关系,完成再生资源的产业化运营。同时逐渐钻研和开发废旧物资的二次加工与综合应用,完成就地资源化,进一步进步废物应用程度,为创立适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征的再生资源回收应用体系打下基础。
废旧物资即陈旧(闲置)的东西,或废弃的,可以作为再生资源的可回收利用性。在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剩余的价值不大的物资。包括:陈旧、报废、二手、库存、生产生活所产生的物资。例如废金属、废纸、再生塑料等,甚至废旧家电中还有相当一部分部件可以重复利用和作为再生资源的。废旧也是一种资源,只是不被人们所关注,很长时间一直秉持着旧货即丢、废品即扔的传统思想。这样不仅影响生态环境,而且这些“宝贝”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是一种变废为宝的“生财之道”。
旧废铜,它是使用后被废弃的物品,如从旧建筑物及运输系统抛弃或拆卸的叫旧废杂铜。铜和铜基材料,不论处于裸露状态,还是被包在终产品里,在产品寿命周期的各个阶段都可回收再生。一般来说,用于再生的废铜中新废铜占一半以上。而全部废杂铜经再加工后有大约1/3以精铜的形式返回市场,另2/3以非精炼铜或铜合金的形式重新使用。
直接应用废杂铜的前提是严格的分类堆放及严格的分拣。直接应用废杂铜具有简化工艺、设备简单、回收率高、能耗少、成本低、污染轻等优点。直接应用废杂铜的多少,大体上反映了一个国家铜的再生水平。相比之下,我国废杂铜的直接使用率较低,每年约为20万t,仅占废杂铜总回收量的30%~40%,并且黄铜加工材的生产多由乡镇企业运作,大大降低了经济效益,并在能耗、环保方面带来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