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注册,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步:个体座商或需要名称的个体摊商,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香港、澳门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
第二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各类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凡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内办理完毕:
(1)名称预先登记,3个工作日;
(2)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15个工作日。
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公司注册所需的材料:
1、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注册公司流程备选名称);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5、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的范围可能会涉及办理许可证或资质)。
公司注册流程:
1.公司名称预查;
2.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3.客户提供注册地址(或我司提供商务秘书地址);
4.确认公司经营范围及经营期限等相关设立信息;
5.认缴制公司注册,股东及法人对注册文件进行电子签名 ;
6.公司设立提交;
7.设立申请经审批通过,领取营业执照
8.刻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发票专用章(可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