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方式可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又分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形式;按使用方式可分为逐笔申请、逐笔审贷的短期周转贷款,和在银行规定时间及限额内随借、随用、随还的短期循环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作为一种实用的融资手段,具有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因此成为深受广大客户欢迎的银行业务。
循环 ◆ 保障方式:抵押、质押、保证、信用。四种方式可组合选择; ◆ 贷款额度:抵质押物按照银行认定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7成; ◆ 额度期限:额度循环有效期长为20-30年,到期后自动作废,不可继续使用; ◆ 借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挡贷款利率及银行有关利率浮动规定; ◆ 还款方式:客户可以自主选择等额本息,按月(季)付息,或利随本清。
个人循环贷款是指由自然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符合银行规定的担保或信用条件(一般以房产作为抵押),经银行审批同意,对借款人进行额度授信,借款人可在额度有效期内随借随还、循环使用的一种个人贷款业务。
自偿性贷款 自偿性贷款(self-liquidating loan)通常用于企业购买存货,以出售存货所得现金偿还。这种贷款便利企业内的正常现金循环。具体过程如下: (1)用从银行借人的现金及其他现金购买原材料、半成品或产成品等存货。 (2)生产出产品或将产品上架以备销售。 (3)销售产品(通常是赊销)。 (4)用收取的现金现款或赊销付款偿还银行贷款。在这种情况下,贷款的期限开始于企业需要现金购买存货,结束于(一般在60~90天后)企业账户上有现金来出具支票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