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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贷款期限分为:

中长期贷款——贷款期限在超过5年

中期贷款——贷款期限在超过1年,5年以内

短期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

透支——没有固定期限的贷款

按币种分为:

本币贷款

外币贷款

按照贷款人性质分为:

银行贷款(自营贷款)

银团贷款

委托贷款(公积金贷款就是一种典型的委托贷款)

特定贷款

按贷款主体性质分为:

经济组织贷款

企业单位贷款

事业单位贷款

个人贷款

按照贷款用途分为:

企业(经济组织)类

固定资产投资贷款

项目融资贷款

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铺底流动资金贷款

临时流动资金周转贷款

票据贴现

个人类

个人经营类贷款

个人消费类贷款

住房按揭贷款(俗称按揭)

一手房贷款

二手房贷款

房屋增贷

理财型房贷

房屋转贷

商用房按揭贷款(有些银行把这类贷款归入经营类贷款)

一手房贷款

二手房贷款

汽车贷款(含自用车和商用车,有些银行把商用车贷款归入经营类贷款)

一手车(购车贷款)

二手车(原车融贷)

机车相关贷款

机车融资(又称机车贷款、机车借款、机车增贷)

购车分期贷款(又称购车分期、购车贷款、机车分期、或机车分期贷款)

助学贷款

其他消费贷款

装修贷款

旅游贷款

耐用消费品贷款

其他

个人质押类贷款

按利率分为:

固定利率贷款

浮动利率贷款

混合利率贷款

按照贷款担保方式分为:

信用贷款

担保贷款

保证贷款

按揭贷款

质押贷款

票据贴现

按照贷款资产质量(风险程度)分为:

正常贷款

关注贷款

次级贷款

可疑贷款

损失贷款

按照贷款存续情况分为:

正常贷款

逾期贷款(逾期0-180天)

呆滞贷款(逾期181-360天)

呆账贷款(逾期361天以上)

公积金贷款

贷款和信用卡是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接触到的金融产品,当你去银行贷款时,工作人员可能会给你推荐很多不同的贷款产品。那么你知道贷款可以分为多少种类型吗?本篇文章正好就来盘点下常见的贷款分类方式。

一、按时间划分,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借款期限在1年及1年以下的所有贷款都算短期贷款,具体种类有过桥垫资、结算借款、临时借款、流动资金借款等,一般还款期限都是六个左右。

中长期贷款: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属于中期贷款;借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则是长期贷款,例如长可达30年的按揭房贷。

二、按借款方式划分,分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借款

信用贷款:顾名思义就是凭借信用去申请的一种贷款,典型例子就是各种网贷平台,逾期后只会影响个人征信,并没有直接的经济损失。

保证贷款:又被称为担保贷款,以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为条件发放的贷款。当借款人不能履行按时还款责任时,担保人需要代替它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抵押贷款: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到期偿还的一种贷款方式。特点为额度高、利率低、期限长、审核易通过,实际放款金额与抵押物价值成正比。

房产、车辆、有价证券、土地使用权、股票、原材料、生产机器甚至是企业未来收益都能作为抵押物,贷款期间金融机构只会保有抵押物所有权,使用权仍然在你身上。

质押贷款:申请方式和上文中的抵押贷款一致,区别就在于贷款期间需要将抵押物交由金融机构保管。

三、按用途划分,分为消费贷款、经营贷款

消费贷款:简单来说就是购买和支付各种费用的贷款,是各大银行和金融机构角逐的主要领域,目前全国消费贷款余额已达18万亿的庞大规模。

而消费贷款又可以细分为住房贷款、旅游贷款、教育贷款、耐用品消费贷款、装修贷款、汽车贷款、综合消费贷款等等类别。

经营贷款:个体工商户及企业以信用或者通过房产抵押等担保方式获得资金的融资产品,基本的申请条件就是有营业执照。包括银行在内的许多金融机构都有此类贷款产品提供,额度低的只有十几万,单户授信甚至可达1000万元。

四、按借款主体划分、分为个人贷款和企业贷款

个人贷款: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用于消费和经营用途的贷款。特点为只审查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和经济水平,负债也只体现和记录在个人名下。

企业贷款:只要是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都算企业贷款,具体种类更是数不胜数,例如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外汇质押贷款、企业开票贷款、银团贷款、项目融资、票据贴现等等。

总的来说,贷款按照不同分类方式可以划分出很多种类型,并且它们并不是毫无关联的。例如个人消费信用贷款,它就既是综合消费贷款,又是信用贷款,还是个人贷款,因为还款期限只有1年也是短期贷款。

贷款是指金融机构依法把货币资金按一定的利率贷放给客户,并约定期限由客户偿还本息的一种信用活动。贷款是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也是商业银行业务的核心。商业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是贷款利息收入。贷款可分为人民币贷款和外币贷款。《贷款通则》规定了贷款种类的划分规则。

(1)按贷款期限的划分:

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

(2)贷款按有无担保及担保方式的划分

信用贷款。信用贷款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未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这种贷款没有担保,风险由银行或金融机构承担。此类贷款应严格加以控制。

担保贷款。担保贷款可以分为:保证贷款,指按《民法典》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抵押贷款,指按《民法典》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质押贷款,指按《民法典》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票据贴现。票据贴现是指贷款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贷款通则》规定的可贴现的票据实际上仅有商业汇票。

(3)贷款按贷款人是否承担风险的划分

自营贷款,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取本金和利息。

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贷款人(即受托人)收取手续费,不得代垫资金。

特定贷款,指经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同时又是一种法律现象,具有以下几个主要法律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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