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体检是认定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具体要求如下:
1.体检项目:常规检查、血压、心电图、胸透、血液检查(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等)、免疫三项(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结核菌素试验。
2.体检对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
3.体检地点:当地指定的医疗机构。
4.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心电图
检查心脏常用的方式。心电反应性疾病检查尤其对心律失常是准确的诊断方法,对心肌缺血和其他非循环系统疾病,如低血钾和甲亢也有一定的诊断意义。
胸透
心、肺、膈疾病检查
内科
心、肺、肝、脾、胆囊、神经系统检查等
眼科
视力、眼睑、结膜、眼球、色觉、眼底、裂隙灯检查等。其中通过裂隙灯检查可以发现全身其他部位病变所引起的眼底变化。如:糖尿病、高血压等。
特殊人群
1、患有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病患者,请随身携带常规(急救)药品。
2、做餐后2小时血糖者,做完空腹项目后吃二两馒头(从吃口计时)2小时后抽血。
3、体检时请向医生告知您的不适和曾患疾病,以便注意重点检查、综合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