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乱拆分公司/店铺!风险翻倍
新规后,小规模如果销售额超标,当月就自动转一般纳税人,没进项票就要按13%交税(之前合并才1%,现在直接13%!)
乱拆主体没用:比如开3家店说为了流量,但实际是同一团队、同一仓库、同一老板,税务会合并查账,追缴税款
换主体=分拆收入?会被合并报税
以为换个经营者就能避税?大错特错!
X现在很多地区已经预警了,变更后的收入会被合并到原主体报税,一旦合并,补税成本直接拉满,千万别试!
虚假代运营=找死!根本不被认
别信中介说的"集中代运营避税",就算是真代运营,自证都难,何况是假的?
新规后,增值税法已经删了委托代销相关条款,假代运营一旦被查,还是要按13%补税,根本扛不住!
收入口径要跟平台一致!别瞎解释
中小企业别搞"账上收入平台收入",解释不清就会被查!
给你们整理了各平台报送规则,直接对号入座:
按结算算:抖音、快手、小红书、得物、视频号(微信小店)、京东pop(注意:结算款扣了费用,要加回去报!)
按确认收货算:淘宝、天猫、阿里巴巴、拼多多
按订单时点算:美团、饿了么
按配送日期算:亚马逊
按支付算:微信小程序(只有用小程序收银台才会被报送,单独结算不算)
核定征收+税收返还=越来越不靠谱
现在核定征收在收缩,大额核定基本是"暗核" (其实是查账征收)
返还更是坑:承诺的返税可能只给1期,后续要么不给,还可能让你把之前的吐出来!
顶层都强调要加强"开票经济"监管,这俩路子只会越来越严,别抱侥幸!
自然人店铺也不了!
之前10月报送,公司、个体户都在补税,自然人没动静?现在户籍地税务已经开始找上门了!
接下来可能要求:个人年度交易额超10万必须亮照,自然人开店的优势越来越小,早做规划!
不同平台要求不一样:
X视频号:不用给平台开发票,省心
抖音、快手、京东、淘宝:要给平台开票,平台说要6%,但开13%普票对方也收,还能减少税务找麻烦(理论上本来就该按13%,6%是平台自己的说法,不合理)
没票暂估申报:汇算清缴前留余地
四季度没拿到发票还暂估报税的,注意了!
税务有"取票率偏低"的监控,暂估别太满,留好应对空间,不然会被预警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