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承制任务匹配的专业技术资质、固定科研生产场所与检验检测手段。
按 GJB 9001C-2017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3 个月,完成内审与管理评审并保留完整记录。
体系运行期间有军品订货及交付记录,现场审核时应有在制军品。
涉及涉密任务需先取得对应军工保密资质(一级 / 二级),并提供军方用户或装备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
与 “军工四证” 的关联
军标认证是 “军工四证” 的基础,四证具体包括: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JB 9001C)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一级 / 二级)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四证通常需组合办理,具体要求以装备发展部与国防科工局规定为准。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材料名称 核心要求
质量手册 明确质量方针、目标,覆盖军品全生命周期,体现六性、技术状态管理、双归零等军工特殊要求,含范围与标准删减说明
程序文件 核心程序≥20 个,包括文件控制、采购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不合格品管理、技术状态管理、风险管理、双归零管理等
三级文件 作业指导书、工艺规程、检验标准、记录表格模板(如生产工艺卡、检验单、测试报告等)
体系文件清单 统一编号,明确版本与分发记录
体系运行证明材料
材料名称 核心要求
内审材料 内审计划、检查表、内审报告、不符合项整改记录(体系运行≥3 个月,覆盖全部门 / 全流程)
管理评审材料 评审计划、输入 / 输出报告、会议纪要、改进措施跟踪记录
过程运行记录 军品生产记录、检验试验报告、外协外购质量证明、不合格品处置记录、顾客反馈处理记录
产品追溯记录 批次管理、关键件 / 重要件跟踪记录、军品交付验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