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
在本公司申报的工资
2、福利费
节假日员工餐费、旅游费等费用。
注:福利费的金额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4%
3、办公费
公司内部购买办公室的办公用品,公司网络服务等费用
4、通讯费
固话费、手机话费
5、交通费
市内外出办事的公交车、的士费、易卡通充值费、船票
6、差旅费
职工因外出所产生的各项差旅费、住宿费等
注:旅游的费用不能做差旅费。
7、房租
必须是公司用,如出租方不能提供的要去税务局代
开并交纳房产税
8、业务招待费 餐饮、礼品费、娱乐业发票(市区内)等
注:
1、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
2、不能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
9、车辆使用费用
公司的名义买车或者公司向个人租车,油费、停车费、过路费等费用,租车的要开租车发票。
注:租车的养路费以及保险费不能入账
10、快递费
11、广告费(业务宣传费)
广告制作费、媒介发布费等费用。
注: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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