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遇到一个客户,奇怪报关行为什么把她的货物分了几个报关单(几个报关单条码)来申报,报关行极其耐心的和她做了一番解释,取得了客户的认可。
通过这件事,我觉得很有必要在此专门谈一下,到底有哪些情况是需要拆分报关单报关的。
为方便大家理解,把这些情况分为几类
第一类,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
1,不同贸易方式需要拆分报关单:因为一份报关单只允许一种贸易方式;
2,不同手册号需要拆分报关单:这个情况和上面这种类似,比较好理解;
3,不同提单号需要拆分报关单: 因为一份报关单至允许填入一个提单号(包括空运的:一个主单_一个分单号);
4,不同船名航次:原因同上;
5,不同随附单证号:是指某些同一种随附单证类别,而不同的号码的情况。比如通关单号,一个报关单只能填入一个通关单号;但是如果是不同类型的随附单证,比如监管条件涉A和O,那么随附单证栏位是可以同时输入相应的多个号码。
6,超过50个品名的:改版后的报关单一页显示8个品名,最多可允许录入50个品名,如果超过50个品名,就必须拆分报关单报关。
第二类,客户需求
这种情况有不确定性的,是按客户的需求来决定。这些需求从报关单填制规范来说可能是可以在一张报关单上完成的,但是由于客户的收方或者发方的需求而拆分。
比如,客户为了自己比较容易区分,货物把属于两个号下的货物要求拆分开来报关。还有客户会要求把不同币别的货物拆分报关单报关。
第三类,特殊情况
1,刚才已经说过,改版后的报关单可以打50项。如果您的货物是涉及通关单的,就涉及到通关单比对问题,目前也可以按50个品名录入比对,不需要拆分。但在改版初期,由于部分地区受限于通关单比对问题,当时是只能按照20项一张报关单来执行的;
2,不同核销期的货物需要拆分报关单报关。这种情况多发生于特殊区域事后集中报关的情况下;
3,特殊区域送货单查验货物。这个有做特殊区域预检查验的就会有体会,如果有送货单是查验的,就不要把这张送货单与其他送货单合并在一起申报;
4,特殊区域跨年度送货单、调拨单。这个也是特殊区域的特殊情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