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5个级别。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播音、卫生技术、农业技术、档案、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技校教师、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工程技术、计划生育、党校教师系列(专业)设5个级别。
高校教师、新闻、科学研究、出版、教练员、翻译、艺术系列、律师、公证系列(专业)设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4个级别。
中小学教师设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4个级别。
1.员级职称: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2.助理级职称:
(1)硕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评定。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3.中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评定。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4.副高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5.正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后,取得副高级职称,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2)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