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函也称为“质量保修保函“”,是指供货方或承建人申请,向买方或业主保证,如货物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卖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约更换或修理时,按买方或业主的索赔予以赔偿的书面文件。
质量保函的担保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3%–5%,有效期一般为一年。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新修订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根据新《办法》,从2017年7月1日起,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5%降至3%。
质量保函的适用范围 1、适用于工程承包、供货安装等合同执行进入保修期或维修期、业主或买方要求承包方、供货方良好履行保修义务的情况。 2、在工程承包、供货安装等项目进入保修期或维修期后,业主、买方为避免工程、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而承包方、供货方不愿或不予进行修理、更换和维修,造成自身损失,往往要求承包方或供货方在履约保函期限届满前提供质量保函,对其在保修期内的行为进行约束。
质量保函的作用 1、保证了业主方(买方)的权益。 2、提高了承包方(供货方)的市场竞争力。
履约保函是指:招标人和中标的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即成为发包人和承包人。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供银行开立的履约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以确保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履约。否则,由银行负责赔偿一定金额,不超过履约保函的总金额。
履约保函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可用于任何项目中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担保的情况,常见用于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在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中,业主或买方为避免承包方或供货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给自身造成损失,通常都要求承包方或供货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以制约对方行为。履约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一种良好的替代形式。
履约保函的优点 :对承包方或供货方,减少由于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长时间资金占压,获得资金收益; 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以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 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 对业主方(买方),合理制约承包人(供货方)的行为,良好维护自身利益;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烦琐,提高工作效率。
目前通过担保公司在银行授信办理质量保修保函保证金为担保金额的百分之20起,办理银行履约保函,二级以上建筑资质免保证金,进一步减轻了承包人(供货方)的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