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申报条件:
1、助理工程师: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3年以上。
2、中级工程师:
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3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以上。
3、高级工程师:
大学本科毕业后,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材料:
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一份;
扫描件(两面) ;-高学历证扫描件;
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
近期1寸(红底或蓝底)照片4张;
申报中级职称,高级职称需提供现有职称扫描件;(如没有职称,视工作年限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