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盛通起重吊装有限公司

吊车起吊起升或下降作业注意事项

孙先生    2023-11-28 06:45:59    586次浏览

起升或下降

(1)严格按载荷表的规定,禁止超载,禁止超过额定力矩。 在吊车作业中绝不能断开全自超重防止装置(acs系统),禁止从臂杆前方或侧面拖曳载荷,禁止从驾驶室前方吊货。

(2)操纵中不准猛力推拉操纵杆,开始起升前,检查离合器杆必须处于断开位置上。

(3)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吊载荷小于许用荷的30%时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

(4)当起吊载荷要悬挂停留校长时间时,应该锁住卷筒鼓轮。

但在下降货物时禁止锁住鼓轮。

(5)在起重作业时要注意鸣号警告。

(6)在起重作业范围内除信号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

(7)在起重作业时,要避免触电事故,臂杆顶部与线路中心的安全距离为:①6.6kv为3m②66kv为5m③275kv为10m。

(8)若两台吊车共同起吊一货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台吊车性能、速度应相同,各自分担的载荷值,应小于一台吊车的额定总起量的80%;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起重总和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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