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检验工鉴定对象:
企业主管食品质量、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单位中从事从事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粮油及制品、餐饮、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酱货腌制品、茶叶、保健食品及食品内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剂和用以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各类食品的成分、添加剂、农残、兽残及卫生、毒性、微生物等指标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各类食品、化学专业院校的学生。
二、食品检验工培训鉴定内容: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大纲强制的食品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包括:1.食品检验的感官检验技术;2.食品检验的化学基础;3.实际操作技能培训;4.食品检验概述;5.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按工种分);6.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7.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8.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9.食品检验的微生物检验技术。
三、食品检验员报考联系和鉴定方式:
1、联系老师:李老师 联系 电子邮箱:@ 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结业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长期有效,无需年审)。